200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哈佛大學教授埃里克·馬斯金
"專利被看作是一種非常重要保護的手段,它能夠保護發明者的投資。"對于新藥研發專利的保護問題,200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埃里克·馬斯金認為,為了讓發明變得成功,一定要讓發明者獲得回報。
9月17日下午,中國科技峰會——科普高峰論壇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辦。埃里克·馬斯金在會上指出,未來更多的人將會仿冒專利,在這樣的情況下發明者會有所有顧慮,認為不應該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發明。但一個專利可以給發明者一種獨家的權利來銷售相關產品,保護發明者免遭其他人仿冒,對收回投資提供一種保障。
但是,埃里克·馬斯金又提出,有了專利保護未必都是絕對的好處。“如果創新是序列性和補充性的,那么專利權人發明者可能會阻礙后續的發明者。事實上,專利可能會由于抑制了進一步創新,從而產生有害無益的效果。”
以下是埃里克·馬斯金演講全文:
大家上午好!非常榮幸、非常高興今天下午能來參加會議,我要感謝本次會議主辦方邀請我來參加會議,今天這樣一個會議是非常的重要。就像剛才我們的主持人已經建議了,就像我們的接待方已經建議,他們告訴我們,他們有這樣的一種意愿,也就是說講一下關于專利的系統。專利系統講的是保護發明者,同時也能夠讓這些新的發明自由的使用。我想在我的報告方面就這些做一些闡述。
說到醫學方面,我特別要講到關于新的藥物研發專利方面的問題。在過去的數百年以來專利已經存在了,專利被看作是一種非常重要保護的手段,它能夠來保護發明者的投資。這個背后是什么意思?如果你有了想發明,這背后有大量的投入,包括時間的投入、金錢的投入以及各種各樣的努力。當然為了讓發明變得成功,你一定要獲得回報的,我們可以看獲得回報的其中方法就是把你的發明來做到商業化,根據發明來進行產品的銷售。但是困難點也就是說,如果一旦有了發明創造,如何防止其他人來仿冒你的發明?如果這種情況真的發生的話,你可能就不會獲得很好的經濟回報,從而也不能夠補償你投入的所有成本。
未來有更多的人將會仿冒,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面發明者就有顧慮了,他認為不應該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來進行發明,這種情況出現對社會來說也是不太好的。因為這樣社會就被剝奪了有用的創新。這就是說,為什么專利可能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專利給到一個發明者它的一種獨家的權利來銷售相關的產品。當然,這個產品是利用了發明者最最基本的一種理念。我們看到這就是專利的一些主要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上面,其他人就不能夠來仿冒或者來仿制。
像我這樣的經濟學家受過訓練,一般來說,我們通常都認為壟斷是非常非常壞的。因為在壟斷的情況下面,一個發明者可以來收取非常高的費用,可能對壟斷者來說是非常好,但對整個社會來說卻是不好的。說到發明方面,也就是專利保護發明者免遭其他人的一些仿冒,這樣他的投資就能夠收回了。
接下來我要給大家來看一下,經濟標準方面的一些論證或者理由。這個理念已經是非常古老了,至少有幾百年的歷史,這是傳統的一種思維模式。但是我們如果看到世界上周邊、周圍的情況,我們可以看得到有一系列非常具有創新性的行業。比如說,軟件行業、計算機行業,還有半導體行業等等。這些行業從歷史上來說過去的專利保護程度是非常弱的,在這些行業當中有很多的仿冒、仿制,當然這些行業也是非常有利可圖的。
有一個事實,這些行業還是非常成功的。盡管這些行業都沒有非常高的專利保護,并沒有這樣的一種必要。為什么?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有更加權利的專利保護,這些行業應當變得更好或者說這些行業應當有更多的創造發明對不對?但事實上有一種反向的思維或者理論。看看軟件行業,上述這些提倡使用、擁有專利的并不成立,在軟件行業當中都有天然的試驗這樣的一種過程。可以看到人們對軟件行業的專利已經用了很多年了,但是沒有人能夠確保,也就是說是由法院下令來進行執行。在美國,可以看到在上世紀80年代末和上世紀90年代初,那個時候美國法院出臺了一系列的命令非常的清楚,也就是說這些軟件應當是來進行專利的執行。當然,這是通過法律的框架來做的。所以說,也就不太令人驚奇。我們可以看到后來美國軟件行業越來越多的專利出現,但非常有意思的是,并沒有相應的發生軟件行業當中在創新方面持續投入的增加。確實是有一些發明和創造,但是我認為這樣一種的發明創造的頻率和密度,在軟件行業并沒有達到我們預期的水平。
在有了專利這樣一種制度之后,我們也可以看到也有一種非常有意思的天然或者是自然試驗,特別是在制藥行業,尤其是意大利制藥行業也是這種情況。一般當我們想到制藥行業的時候,制藥廠是最佳的例子,他告訴我們,也就是說制藥行業的專利是非常必要的行業,至少在有些國家當中是這樣的。我們可以看到要做一項新藥的研發投資是巨大的,那些藥企都投入巨大,這樣他們才能夠在市場上面帶來一種新的藥物。
意大利的制藥行業卻是相反的例子,在1978年之前,在意大利可以看到當時對新藥的專利是被禁止的,當時是有法律規定的,即使是這樣并不妨礙意大利的制藥行業變得非常的成功,在這世界上面。當時的意大利是全球的第五大藥物生產國,意大利的藥企利潤是非常好的,但是到了1978年,可以看到意大利高級法院、高等法院改變了一些他們的想法,他們決定允許制藥行業來采用專利制度,這是法院推出決定的。
當然,在這之后可以看到在意大利的制藥企業,從那時候開始專利風起云涌,就像當時的美國在軟件行業一樣。盡管是這樣,可以看到當時在新藥創新方面并沒有相應的大幅度增加,還是有一些創新,但當時意大利關于新藥創新的規模或者水平并沒有大大的增加。所以,可以看到關于軟件業和制藥行業的一些試驗告訴我們讓我們來問一些問題,是不是就像剛才說的傳統理論有一些東西發生問題呢?這就是我們想問的。今天我沒有時間來告訴大家所有的細節,但是接下來的十幾分鐘當中想給大家一個非常簡短的答案,確實是有一些問題的,對于傳統的理論來說。
我們可以看到標準的理論有的時候是可行的,但是標準理論并不能夠告訴我們所有的東西。接下來要給大家更加詳細地看一下這個方面的話題。
事實上,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有些情況下面專利反而對這樣的一種創新帶來傷害,而不是鼓勵。所以,我們要看一下,行業到底有什么樣的特點能夠讓專利變得有害?有兩個特點:
1.創新是所謂序列式的,軟件行業就是非常好的例子。也就是說,一般一個行業或者一家企業在做發明的時候,并不能把所有巨大的發明一下子做出來,而是說是一種漸進的過程,每一步都是非常小的。但是每一小步聚集起來就是前后順序大的發明。所以,我把它叫做創新順序性的。
2.研發的互補性,不同創新者之間研究的努力是有互補性的,也就是說,對同一種產品或者發明都有自己的一些想法,他們各自拿出自己的努力,把不同的努力結合到一起就能夠獲得一種發明。所以說,我們可以看到互補性。
為什么上述這兩個特點,當它們結合起來的時候就能夠對傳統的專利理論形成一種反駁或者形成一種另外的思路?如果發明是按照序貫式或者序列式的。比如說,我有一個專利或者我有一款針對我發明的專利,如果有的話,對我的技術上面希望做更多研發的企業來說,他們就比較難了。因為我有了專利就可以組織他們來這樣做,而正是因此有第二個特點互補性,其他企業可能有一些非常具有價值的理念,也就是說,他們知道如何在我的技術上面更進一步,當然有了專利之后就不允許他們這樣來做。也就是說,我可以來阻止他們這樣做,這樣結果也是更多的創新發明就會被延遲。這就是人們最基本的一個爭論,也就是說專利有的時候會來放緩創新的步伐,甚至于對社會產生一些傷害。因為,專利擁有者有的時候會來阻礙或者阻止其他企業做更多的創新。
說到標準,仿冒是非常壞的東西,因為仿制、仿冒竊取了發明者的一些努力。并不是所有的仿冒都是有害的,有些仿制可能會導致最終產品更多的改進。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面,后來發明者本人也可以獲得成果,并不是說所有的發明者都會受到所有的仿冒傷害。在有些情況下面,發明者確實是受益于其他企業的一些仿冒和仿制,這樣能夠把他們自己研發的產品更上一層樓。
如果我想保護專利,所以我要采用另外的反向理論或者反向觀點。在專利體系上面有一種方法或者有一種途徑能夠讓企業來進行改進,所以,在某些情況下并不是馬上或者真的來選擇阻斷后來者其他的企業所做的發明。如果我有一個專利,我有這樣一個權利,當然能夠把我的發明把它授權出去,把它授權給想在我的技術上面進行改進的企業或者個人。如果我進行授權的話,通過授權的方式可以來收取一定的費用,這樣我的收入和回報也可以獲得確保,在他的基礎之上也可以獲得他給我的費用作為回報。
剛才上述的論點這里有一個問題,有人說專利擁有者是壟斷者,壟斷者一般有的時候會設定非常高的價格。比如說,我會來問一下,到底應當收取多高的轉讓費或者授權費?有的時候我收的費用可能是如此的之高,卻會導致后來在我技術之上的改進者他們不愿意來付這樣的一種費用。所以,如果專利擁有者看到為了在他技術之上的改進者付多少,這樣他就能夠來收取對方想付的費用水平。在這種情況下面,改進者就可以來推進他改進的工作,當他在向你付了費之后,向專利擁有者支付了費用之后,但是在現實世界當中,專利擁有者確實不知道對方到底愿意想付多少。也就是說,對對方的成本來說,專利擁有者并不知道。所以可以看到轉讓費或者授權費應當是愿意付高價以及只愿意付低價之間的平均價格。
講到轉讓費,如果是平均的轉讓費很可能被其中的有些改進認為太高。這就是說那些改進者不愿意付費他們就出局了,因為對他們來說收取的費用太高了,他們不愿意付了。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社會的效益可能來的更加的差一點,整個的專利研發發明都被耽擱了、延誤了。
在這樣一個序列和補充性創新的世界當中,保護專利也未必就是能夠保護創新。首先,可能不一定有必要來保護這樣的發明。正如我所說的,如果創新是序列性的和補充性的,那么專利權人發明者可能會阻礙后續的發明者。事實上,專利可能會由于抑制了進一步創新,從而產生有害無益的效果。
如果我有時間的話,我想可以跟大家講一些具體的細節,那就是對于專利標準化的論點。從制藥和軟件行業可以加以分析,如果說沒有專利來保護它們這兩個行業反而能夠發展的更好。因此,有了專利保護未必都是絕對的好處。因為現在我演講的時間所剩無幾了,我覺得大家可以去考慮我所提出的這些可能性,沒有專利保護的情況,也許制藥行業和軟件行業會發展的更好。謝謝大家!
(根據論壇速記整理,未經發言人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