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播模式。牧草混種一般應包括豆科牧草、禾本科牧草各一種以上。
2.混播目的。首先應考慮飼喂什么動物;在利用方式上,用作割草地的,應選用短期生長的、直立的上繁草為主;用作放牧時,以壽命長的下繁草為主,避免因踐踏而失去生產能力。
3.利用年限。在大田輪作中,牧草的利用年限為2~3年,應該混播等量的、發育迅速的疏叢性禾本科牧草和叢生性豆科牧草。在飼料輪作中,種草年限一般為3~4年或更長,除混種多年生牧草外,應加人發育速度快的一、二年生牧草,抑制雜草生長并爭取在最初的幾年內即有較高的產量。豆科牧草的壽命一般較短,早期發育快,3~5年后即從混種草地中迅速衰退或減少,因此豆科牧草在混種牧草中所占比重一般隨種草年限的增加而遞減。
4.混播牧草的種類。混播牧草比單播牧草產量高,但并非種類越多越好,一般以4~6種為宜。
5.混播牧草生長習性。按照各種牧草的生長發育特點和要求進行組合,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編輯:柳曉林
審核專家:山西省農業廳高級畜牧師 路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