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對小學生安全教育的關注下,不少小學利用安全課、班會課、校外培訓等時機對小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這是一件好事。可有些教程中混入了一些不宜或不必向小學生傳授的知識和技能,這就有問題了。
不該教小學生使用滅火器 小學生如果發現火災,他要做的事是呼叫附近的成人來處理。 如果附近沒有成人,那么除了發現油鍋起火,他可以關上燃氣閥,蓋上鍋蓋滅火。 廢紙簍里煙蒂引燃廢紙,他可以澆上一盆水等很容易操作的滅火行為外,一般他應該盡快逃離火場,向鄰居求救,向消防部門報警。 真正用滅火器撲救初期火災,不是簡單的事。施救者需要經過正規培訓,才能有較高的成功率。 小學生在課堂上學些滅火器操作方法,在教育館受一些虛擬滅火演練遠不足以使他們具備有效使用滅火器的能力。 如果小學生發現火災后擅自用滅火器滅火,成人趕到現場時滅火劑噴射完了,火沒有撲滅,成人還得去遠處取滅火器,就可能延誤滅火時機。 火場本身是一個危險性很高的場所。 像海綿沙發、電動車等大量采用高分子材料的物品起火后,火場的高溫和毒氣在幾十秒就會對人類的生命構成威脅,這種危險,不是小學生該面對的。 小學生不具備必要的知識和技能,使用滅火器滅火時也有風險。 例如在地下室或門窗關閉的房間里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干粉霧有可能使人一時找不到門口。用沒有特殊噴嘴的水基滅火器滅火帶電設備火災,可能造成觸電。 另外,小學生不知道什么情況火災已超過初期階段,必須立即扔下滅火器逃生。如果這時他還留在火場,那就更危險了。 因此國家不倡導小學生使用滅火器滅火,一旦發現火災,他們的任務是逃生和報警。 教了小學生使用滅火器,會給他們自己已具備了用滅火器撲救初期火災的能力的錯覺。一旦發現火災,他們就可能勇敢地去撲救,這會使他們置身于生命危險之中。 不排除這種可能:小學生成功地用滅火器撲滅了初期火災并全身而退。 但這是以他們的生命風險為代價取得的,不是我們所要的結果。小學生的生命安全,遠比財產損失與否重要得多。 不該教小學生室內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室內消火栓使用時需要兩個人配合,充水時水槍不容易控制。沒受過訓練的成人用不好,也可能摔跤。因此消防界不倡導未經培訓的普通居民使用。 小學生的體力比成年居民弱得多,光從課堂里學室內消火栓操作方法,不可能有效地用它滅火,這不是他們該做的事。 向他們傳授了室內消火栓的使用方法,萬一發生火災時他們真用上了,那可是大添亂了。 不宜教小學生打繩結固定繩索 該項目存在的第一個問題是操作復雜且不安全。有些地方教的結繩方法多達32種,要想真正學會這些方法,熟練操作,不容易。 在真正使用時,萬一打錯了,那可是非死即傷的后果。 為了安全起見,國家標準GB 21976.6-2012 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 第6部分逃生繩規定逃生繩必須配備安全鉤,用于直接鉤掛在建筑構件或釘在墻上的膨脹螺絲上。 相比結繩固定,用安全鉤固定操作簡便,并安全得多。 因此,在繩索逃生方面,首先要教小學生: 三樓以下的家庭,宜配備逃生繩。要買帶安全鉤的,最好在陽臺或窗口預埋掛安全鉤的膨脹螺絲。 四樓以上的家庭,應該配備逃生緩降器。 為此我們必須有所不為,摒棄那些在小學階段教了有副作用,他們長大了才有用的內容,讓小學生把寶貴的時間花在學習對他們真正實用的消防知識和技能上,使他們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