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戰略導彈,還是戰術導彈,人們最關心的莫過于三點:能打多遠?威力有多大?打得準嗎?而這三點,恰恰是地地彈道導彈的三大戰術指標。

我們首先看一下,什么是導彈的射程。

導彈射程是導彈發射點到彈著點(或爆心投影點)之間的直線或大地線距離。每種型號的導彈,都有一個最大射程和最小射程。最小射程以內的地域就是導彈打不著的射擊死區。顯然,最大射程對于導彈來說,更具有實戰意義。人們在導彈性能參數上見到的射程往往也是最大射程。最大、最小射程統稱為該型號導彈的有效射程范圍。有效射程范圍不可太大,也不可太小。因為對某一型號導彈而言,該范圍小,則火力機動范圍小,攻擊目標的范圍和導彈機動作戰的范圍及導彈部署范圍均受限制;該范圍大,火力機動范圍大,但導彈的使用經濟效益差。

什么是導彈的射程

世界上射程最遠的美國“大力神”Ⅱ彈道導彈

迄今為止,射程最遠的是美國的洲際導彈“大力神”Ⅱ,射程15 000千米。該彈使用可貯存液體推進劑(四氧化二氮和混肼-50),1963年開始服役,1987年全部退役,前后服役長達20余年,是美國戰略核武器中服役期最長的導彈。美國在20多年中始終保持部署54枚這種導彈,用其大威力(1 000萬噸)氫彈頭對準原蘇聯50多個大城市及經濟交通樞紐,以平衡原蘇聯大量大威力液體戰略導彈的威懾。

很有意思的是,美國對導彈射程極為敏感。盡管美國所擁有的導彈射程可覆蓋全球,但它卻很難容忍別國,尤其是靠近它的國家,擁有能打擊其本土的導彈。1962年古巴危機就是一個極好的佐證,當赫魯曉夫把射程為1 900千米的地地導彈SS-4(核彈頭當量100萬噸)運往古巴時,美國如芒刺背,坐立不安,不惜以挑起核戰爭來威脅。事情最終是以SS-4的全部撤回,才結束了這場差點導致核大戰的危機。當前,美國在全球范圍內,嚴格禁止各國射程超過300千米的導彈出口,否則動不動就“制裁”;對不聽其招呼堅持自行研制發展中、遠程導彈的國家則千方百計壓制。

什么是導彈的射程

蘇聯SS-4中程彈道導彈

這里,有必要對地地導彈的分類做一些說明。在導彈分類中,按射程遠近一般分為四類:近程導彈射程1 000千米以內,中程導彈射程1 000~3 000千米,遠程導彈3 000~8 000千米,洲際導彈射程8 000千米以上。但各國在實際操作中又不盡相同,例如美、蘇在限制戰略武器會談中規定:中程導彈射程為1 100~2 700千米,中、遠程導彈射程為2 700~5 500千米,洲際導彈射程為5 500米以上。而在世界權威性的英國《簡氏防務年鑒》中,卻常常這樣劃分:近程導彈射程500千米(不含500千米),中、遠程導彈射程500~5 000千米,洲際導彈射程5 000千米以上。

什么是導彈的射程

俄羅斯SR-24“亞爾斯”洲際導彈

導彈射程是指什么 是不是打的越遠越好

圖文簡介

導彈射程是導彈發射點到彈著點(或爆心投影點)之間的直線或大地線距離。每種型號的導彈,都有一個最大射程和最小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