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6月,我國共有25個省市自治區擁有66架警用直升機(不包含簽約購買但未交付飛機),涉及21種機型。
其中,A109和航空工業生產的AC311直升機各有8架,EC135有7架,AW139和R44分別有6架。值得注意的是,66架警用直升機中包含國產機13架,占比20%。地區分布方面,中南地區擁有19架警用直升機,華東地區15架、華北地區10架。東北、西南和西北地區警用直升機相對較少。從目前數據看來,我國部分省市還未有警用直升機,比如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區。
據了解,警用直升機具有機動速度快、監控范圍大、威懾力強、受地面交通條件影響小等顯著優勢,1架警用直升機的作用相當于30輛警車和100名警察。城市巡邏車在最佳條件下,有效觀察范圍只能達到230平方米,而一架警用直升機可達4.6萬平方米。一輛警車通過6.5千米長的街道,按照不同交通情況大約需要7~15分鐘時間,而警用直升機一般只需要2分鐘左右。
我國第一支警務航空隊是1993年成立的武漢市公安局警務航空隊。中國警務航空相比國外的發達國家起步較慢,在同樣國土面積大小的情況下,美國警務直升機是中國的40倍。美國平均每平方千米就有2.5架警用直升機。
隨著社會的發展,警察所承擔的任務日益繁重,對警用直升機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為滿足警務任務,特別是反恐工作的需求,警用直升機的發展將呈現以下趨勢:第一,發展中國家的警用直升機需求更大。目前,發達國家警用直升機的數量為每百萬人口7~8架,但仍在在數量不足,型號不全的問題,有時不得不把各地的警用直升機集中起來使用,或臨時租用軍隊和民航的直升機以供急需。第二,性能更加優越,成本更加低廉。目前,警用直升機多是通過改裝通用直升機,加裝警用設備而成。今后會根據警務需要,一方面繼續對通用直升機進行改裝,另一方面將研制專用的警用直升機。第三,加裝先進的警用裝備。發展高科技警用裝備,是應對越來越繁重的警務活動的需要,也是新形勢下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需要。(中國航空報 通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