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旅游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基地、項目)創建工作的通知》,計劃未來3年在全國建成10個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100個示范基地、1000個示范項目。

此次創建工作由上述兩部門共同組織、評審。符合條件的市(區、縣)政府可提出示范區申請;獨立法人機構,如醫院、景區、中藥材種養殖基地、中藥生產企業等,可申請示范基地、示范項目建設;獨立法人機構可聯合申報示范項目。3年建設期滿后,由兩部門聯合組建的專家委員會驗收。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旅游局將對示范區(基地、項目)建設實施動態監測,規范管理。省級中醫藥管理和旅游部門應對獲得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示范項目的單位,在專項資金、規劃編制、人才培訓、宣傳推廣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并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記者崔芳)

未來3年內我國將建10個中醫藥旅游示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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