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哈爾濱市人社局獲悉,為保障特殊慢性病參保職工的合法權益,自10月1日起,人社部門對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賬戶支付方式進行調整。慢性病賬戶由原來的可滾動、可累計、可結轉調整為不滾動、不累計、不結轉,按季度結清。
10月1日之前慢性病賬戶中仍有余額的,可按原方式繼續使用。使用順序:優先使用當季度慢病賬戶限額,用完后再使用陳舊慢病賬戶余額。已辦理長期異地安置并享受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待遇的人員,在異地醫院門診或藥店發生同病種醫藥費用的,可持購藥收據、明細、社會保障卡、身份證、哈爾濱銀行賬戶,在應復檢年份的第三季度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銷。
已辦理短期異地就醫手續且享受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待遇的參保患者,在異地醫院門診或藥店發生同病種醫藥費用的,可持購藥收據、明細、社會保障卡、身份證、哈爾濱銀行賬戶,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銷。因欠費導致醫療待遇封鎖并享受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待遇的人員,可在醫療保險待遇恢復后,持購藥收據、明細、社會保障卡、身份證、哈爾濱銀行賬戶,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銷。(記者 于勇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