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11日電 (曾璇)近期,國家食藥監總局組織抽檢水產制品、食糖、糧食加工品、飲料、調味品等5類食品429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25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

其中,抽檢水產制品17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糖35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糧食加工品185批次,飲料72批次,調味品120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不合格樣品的情況如下:

大連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中山店銷售的標稱大連三山島海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海米,亞硫酸鹽(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檢出值為0.378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一號店自營店在其網站銷售的標稱臨沂市怡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綿白糖、單晶體冰糖,二氧化硫、還原糖分檢出值分別為22.8 mg/kg和0.10 %。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5 mg/kg和0.04%)分別高出52%和高1.5倍。

京東商城自營店在其網站銷售的標稱上海威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砂糖,色值檢出值為38 IU。比標準規定(不超過25 IU)高出52%。

此外,食藥監總局官網還給出了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關于亞硝酸鹽,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海米中不得使用亞硫酸鹽。海米檢出亞硫酸鹽(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的原因可能是海米加工過程超范圍使用該類食品添加劑。關于二氧化硫,硫磺作為加工助劑,在制糖工藝生產過程中生成二氧化硫,起到澄清、漂白作用。《綿白糖》(GB1445-2000)規定綿白糖的二氧化硫殘留量≤15 mg/kg。綿白糖中二氧化硫超標的主要原因有可能是生產工藝控制不好,導致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也可能是制糖原料和其他助劑含硫,造成二氧化硫殘留。關于還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質指標之一,反映了食糖中還原糖的含量,還原糖含量會影響食糖的口感、外觀等。《單晶體冰糖》(QB/T 1173-2002)中規定優級單晶體冰糖的還原糖分要≤0.04%。還原糖分超標與生產工藝、運輸儲存環境等有關。關于色值,是食糖的品質指標之一,主要影響糖品的外觀,是雜質多寡的一種反映,也是生產工藝水平的一種體現。《白砂糖》 (GB 317-2006)中規定精制白砂糖的色值要≤25 IU。

食藥監總局通告4批次不合格食品 一號店、京東均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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