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廉價救命藥臨床短缺并非個例。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中國醫藥企業家協會會長于明德曾表示,廉價藥品正在以每年幾十種的速度消失。廠家出于市場本能通常面臨兩個選擇:要么淘汰,要么“研制”新藥。同一種藥,換個名稱,換個包裝,換個批號,身價就可以翻上幾倍甚至幾十倍。

不可否認,“魚精蛋白”等廉價藥,每年消失幾十種,市場上“一藥難求”,緣于國產藥品“廉價死”。一方面,一些廉價藥,屬于“小眾藥品”,臨床用量少,醫院通常也不愿大量進貨,以免用量太少造成過期失效。另一方面,因這類藥品價格低廉,生產成本高,銷售量又受需求少的限制,藥企利潤低,缺乏生產積極性。殊不知,物以稀為貴,一些無德商家看出了廉價“救命藥”供不應求的窘境,便囤積居奇,高價倒賣,發不義之財。至于給廉價藥換“馬甲”后漲價,最終也難以走出“逆淘汰”困局。

可見給廉價藥換“馬甲”,不如穿“防護服”。要想改變廉價藥緊缺的問題,首先政府應對癥下藥,給力藥品生產企業,特別是,對于廉價藥的生產應給予政策上的保護及資金上的扶持。比如,政府可將市場緊缺、生產利潤不高的藥品列入國家基本藥物保障體系,實行以政府補貼的方式來扶持制藥企業定點生產,而一旦藥企生產藥品處在不盈利的狀態,政府可以制定“保護價”,采取集中采購、補貼等方式給予扶持,以維護藥品制造商的利益,調動制藥企業的生產積極性。

值得注意的是,有了政府的扶持還不夠,還需要藥企擁有“救死扶傷”的道德基因,不要一味地追求利益至上。同時,有關部門應采納專家建議,如“以需定產”,保障廉價救命藥供給的持續性,給予企業明確的價格信號,建立短缺藥品監測預警系統、儲備制度等;特別是,規范藥品流通渠道,穩定藥品市場,嚴厲打擊黑市藥品交易行為,讓患者用到更多的廉價藥、放心藥。(張西流)

廉價藥換“馬甲”不如穿“防護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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