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本是一項重大惠民工程,但在具體的發放過程中,卻遭到一些家長的吐槽。一些地方的兒童營養餐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有點兒“變了味”。不少領導怕擔責任,于是把發放食物改為發放現金——讓學生自己隨意買,愛吃什么買什么。而一些基層農村學校為了省事,改為學校按季度給家長發錢,每個季度100元。(中國青年報)   營養餐計劃實施數年,可謂問題頻出、風波不斷。此番,又有媒體梳理出營養餐“變味”的幾種形式,不免又一次讓公眾深感“其中水深”、“行好事不易”。當然了,相較于此前曝出的克扣挪用、食品變質等等丑聞,如今被披露的“膳食補助變現”,性質似乎并沒有那么惡劣。然而,倘若對比營養餐計劃的政策初衷,我們則仍然會發現,此類做法同樣危害甚深。   據說,之所以把發放食物改為發放現金,乃是由于某些領導怕擔責任。這一心態,著實耐人尋味。在此前一些案例中,的確發生了“資金流向不明引人非議”、以及“過期食品導致大面積中毒”等等事件,也客觀上導致了不少官員被追究責任。可是,難道有此殷鑒在前,相關主事領導就有理由索性拒不作為嗎?   眾所周知,在營養餐計劃施行過程中,自一開始就賦予了各地依據自身情況自主行事的權力。只是,從實踐過程來看,不少地方紛紛不約而同選擇了以一種最簡單、最省事的方式來兌現“計劃”。比如說,往往采取“牛奶+X”為主的供餐模式,甚至還出現了一盒牛奶、一片薄面包就算一頓午餐的荒誕場景……這一結果直觀表明了,公共政策在自上而下施行的過程中,難免會遭遇基層職能部門下意識地抵制和消解——做最少的事情,承擔最小的風險,符合地方“利益最大化”的訴求。   營養餐計劃所遭遇的種種尷尬,并不是孤立的,也算不上是特別的。它只不過是科層制治理體系下,固有“體制病”再一次尋機發作而已。其核心邏輯在于,任何缺乏標準化硬約束的公共行動,勢必會深陷于由終端執行者的慣性與惰性所構成的陷阱之中。狹隘的利己主義,會消解職能者抽象公共價值的認同,而只是虛與委蛇地敷衍著一切。   狀況不斷的營養餐,公共政策的又一次“落地難”。為此破局,不外乎仍是要細化操作標準,以硬約束、硬激勵,回應基層執行者意圖甩鍋了事的狹隘算計之心。(本期點評:蔣璟璟)

狀況不斷的營養餐到底缺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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