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晚10時許,廣州地鐵客村站一名男乘客突然倒地暈厥,心臟驟停,幸好現場有廣東省第二人民醫(yī)院兩名青年護士及時為他進行心肺復蘇,救了他一命。

我國每年心源性猝死人數高達54.4萬,居全球之首,救活率僅為1%。記者16日了解到,民革廣東省委會提出了《關于加強全省公眾急救培訓,出臺“急救免責法”的建議》的提案。提案指出,目前我省在應急救險方面存在著法律不健全、公眾急救知識技能普及率低的問題,建議加強全省公眾急救培訓,出臺“急救免責法”。

  強制推廣應急救護技能

“面對現場突發(f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單純依賴醫(yī)院的救護力量到來,往往錯過最佳的救援時機,所以第一目擊者掌握相應的自救互救技能至關重要。”民革廣東省委會的提案表示。

目前,我省應急救護培訓普及率不到2%。提案建議,應強制應急救護知識技能的推廣,要求一些特殊工作崗位強制必須持有應急救護類技術證書;企業(yè)按照一定人員比例參加應急救護培訓;考取汽車駕駛員證把應急救護作為必學課程;注冊登記的志愿者、社工等人員必須參加應急救護培訓等。此外,在城市街頭、校園、大型商場、居民小區(qū)、特定場館等公共場所必須配備自動體外除顫儀(AED)和急救包等動公共應急救護設施。

  成立全省應急救護基金

見老人摔倒而不敢扶等“見死不救”事件時有出現,除了第一目擊者不懂急救原因外,不敢救怕被訛成為最大的施救阻礙。

提案建議,廣東出臺“急救免責法”,對于取得合格急救類證書,具備急救技能的公民對急、危、重患者按照急救操作規(guī)范實施的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法律責任。同時對惡意誣陷施救人員的行為依法嚴懲。

提案還建議成立全省應急救護基金,一旦出現法律適用爭議問題,由救助基金來彌補損害。

此外,提案還建議完善《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見義勇為者在搶險、救災、救人,保護國家、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中,無意中造成他人利益受損等情況,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記者 李秀婷 曹斯)

廣東省提出“急救免責法”,規(guī)范施救可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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