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2月15日,我國自行設計建造的第一座核電站——秦山核電站開始并網發電,結束了中國大陸無核電的歷史。
和平利用核能,為人民造福,是中國發展核能事業的根本目的。早在1970年,黨中央就提出要建核電站,周恩來總理主持審批了第一座核電站的建設方案。1981年11月,黨中央、國務院重新審查確定了30萬千瓦壓水堆核電站建設項目,第二年把地址選定在浙江省海鹽縣秦山。1985年3月,秦山核電站開始施工。
建設核電站是一項綜合性很強、技術難度很高、質量要求很嚴、龐大復雜的工程。秦山核電站主要依靠我國自己的科技力量和工業基礎,完成全部設計、建造、調試、并網任務。在建設過程中,廣大科技工作者始終堅持“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安全上按照國際標準要求,在質量上建立了嚴格的監督和保證體系。
當時,國際原子能機構也對秦山核電站作了運行前安全評審。他們向我國政府提交的報告說:“專家預期秦山將是一個安全的、高質量的核電廠。”
當時媒體也評價說,這是我國核工業發展的又一重大勝利,標志著我國核電技術進入成熟的階段。
如今,秦山核電站已經安全運行了25年,現有9臺機組,總裝機容量654.6萬千瓦,年發電量約500億千瓦時,成為我們國家核電機組數量最多、堆型最豐富、裝機容量最大的核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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