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960年,宋太祖趙匡胤統一全國后,很快頒布了一些發展經濟的法律法令,使宋朝的城市經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


洛陽、開封、楊州江陵、杭州、成都等地都是當時著名的通都大邑。尤其是北宋都城汴京(今河南開封)和后來為南宋都城的臨安(今浙江杭州)為繁富。城廓廣闊,人口眾多。

 

隨著城市經濟的不斷發展,居民住宅櫛比鱗次,接棟連檐,一旦發生火災,不及時撲滅,就會造成很大的損失。


有鑒于此,宋朝政府“籍禁衛之土,別為部伍”,組建了專業的消防隊伍—“防隅軍”。


當時的防隅軍以“軍巡鋪”為基本單位。以京城為例,每隔二、三百步即“置一軍巡鋪,以兵卒三、五人為一鋪”(宋·吳自牧:《夢梁錄》),每天夜晚進行巡邏。


這種“軍訓鋪”,已經帶有消防專業的性質了,但它的任務主要是巡查火警,提醒居民注意防火;當然,如發現小火,也能撲滅。此外,它還兼有巡查盜賊的治安任務。

當時的軍巡鋪還不是職業消防隊,不具備撲救大火的能力。


公元1015年4月天儼宮中起火,漫延至內藏庫、朝之殿、崇文院、秘書閣等宮禁重地,火場一片狼藉,損失慘重,于是汴京如何防火滅火的問題,刻不容緩地擺上了北宋統治者的龍案。


公元1023年,北宋仁宗皇帝登基,為了能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朝廷進行消防改革,在京都建立了第一支真正的職業消防隊伍


改革的措施是在廂坊內普遍設置軍巡鋪的地方,選擇高處建立望火樓,配備相當數量的專業人員和滅火器具,明確軍巡鋪以撲救火災為主要任務。


改革后的消防隊伍仍是軍隊編制,由軍隊中抽調精干官兵組成,約有1500人,建制嚴密,防火滅火措施得力。


消防隊以“軍巡鋪”為單位,遍及京都各地。

 

據史載:汴京城中每坊巷300步許有軍巡鋪房一所,鋪兵50人。


這些軍士都經過嚴格訓練,藝高膽大,責任心強。他們主要任務之一是“夜間巡查”,督促居民熄燈、滅火,消除火災隱患。


軍巡鋪房備有單獨的房舍和眾多的消防器材,如大小水車、水桶、梯子、大叉、大索、斧鋸等,并在院中設有高塔稱“望火塔”,塔上旦夕有人張望,以便及時發現火情。


軍巡鋪除了“夜間巡查”外還有3項任務:


一是登高張望發現火情;

二是報警;

三是組織人力前往救火。


望火塔上5人一班,居高臨下,四面張望,從不間斷。一旦發現火情即發出警報,并報鋪中駐兵首領立即派人前往救火。


在救火中,各支軍巡鋪密切配合,有的警戒火場維持秩序,有的搶救人員、財產,有的運水滅火,分工明確配合默契,“故每遇初起火災治滅迅速,不勞百姓,甚得民心。”


對在搶救火災中忠于職守的軍士,上級給予犒賞以示褒獎,受傷者給予全力救治;


對玩忽職守、退縮不前者按軍法治罪,救火中對部屬治理不力者追究軍巡鋪首領之過。


京師對火災防范也很嚴格。為了有效防止火災,朝廷命令實行嚴格燈火管制,規定夜半時分必須全城滅燭,遇有人家祭祀在深夜焚化紙錢者,必須事先報軍巡鋪,以免產生誤會。


公元1131年宋高宗南遷臨安(今杭州市)為都,消防機構更趨完善。


據《宋史)介紹:臨安官府坊巷每150步置一軍巡鋪房,后改名為“防隅官房”,消防官兵稱“防隅巡警”或“防隅軍”,消防官兵增至2500余人,規定了報警信號、報警方法。


倘若白日發現失火,“望火塔”上官兵用旗指方向,用旗的數量顯示失火的不同地點;


若是白日宮內失火,用3面旗同時搖晃,宮外失火用2面旗示搖指火災方向,城外失火則用1面旗指之;


夜間失火,“望火塔”上升起3只大紅燈籠表示皇宮內失火,升起2只紅燈籠表示火災在宮外,升起1只紅燈籠表示失火地點在城外,方法簡單而有效。


“軍巡鋪”的成立和職業化,是宋代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它在我國消防史上留下光輝的一頁。



END


文|劉北辰  范強強


宋代消防隊的職業化建設

圖文簡介

朝政府“籍禁衛之土,別為部伍”,組建了專業的消防隊伍—“防隅軍”。當時的防隅軍以“軍巡鋪”為基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