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12月18日,美國的物理化學家劉易斯(Gilbert Lewis)創造了“光子”(photon)一詞,用以表示輻射能的最小單位。

光子一詞的誕生經歷了以下幾個重要節點:1900年,M.普朗克解釋黑體輻射能量分布時作出量子假設,物質振子與輻射之間的能量交換是不連續的,一份一份的,每一份的能量為hν;1905年阿爾伯特·愛因斯坦進一步提出光波本身就不是連續的而具有粒子性,愛因斯坦稱之為光量子;1923年A.H.康普頓成功地用光量子概念解釋了X光被物質散射時波長變化的康普頓效應,從而光量子概念被廣泛接受和應用。1926年12月18日,美國物理化學家吉爾伯特·劉易斯在給《自然》的信中創造了“光子”一詞。

在劉易斯的理論中,photon指的是輻射能量的最小單位,其“不能被創造也不能被毀滅”。盡管由于這一理論與大多數實驗結果相違背而從未得到公認,photon這一名稱卻很快被很多物理學家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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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2月18日 光子一詞誕生

圖文簡介

1926年12月18日,美國的物理化學家劉易斯(Gilbert Lewis)創造了“光子”(photon)一詞,用以表示輻射能的最小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