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海霧籠罩,能見度驟降至百米內,船舶如何在“盲開”狀態下避免碰撞?《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第19條專門規定了能見度不良時的行動規則,這些用百年海難教訓換來的鐵律,是航海者的"霧中生存手冊"。本文將通過3大核心原則、4類致命誤區及5項實戰技巧,帶您穿透迷霧,掌握船舶安全航行的科學法則。
一、能見度不良的判定標準
國際定義:
任何因霧、霾、雪、沙暴等導致能見度受限的情況。
關鍵閾值:能見度<2海里(約3.7公里)即視為不良,<0.5海里(約1公里)需啟動最高警戒。
能見度分級與風險:
等級 能見距離 風險等級 典型現象
0級 <50m ★★★★★ 濃霧(船舶需立即停航)
3級 500-1000m ★★★☆ 中霧(需備車航行)
二、能見度不良時的三大核心行動規則
1. 安全航速:比慢更重要的“可控性”
定義:能及時停船或避讓的速度,通常需降至正常航速的30%-50%。
特殊場景:
雷達發現正橫前船舶回波時,應減速至“維持舵效的最小速度”。
港內航行時,LNG船等特殊船舶需在能見度<2000米時停航。
2. 強化瞭望:超越人眼的“科技組合拳”
設備協同:
雷達:每6分鐘完成360°掃描,關注4-6海里內目標。
AIS:自動交換船舶動態,但需注意漁船可能關閉AIS的風險。
聽覺瞭望:霧號間隔≤2分鐘(如機動船鳴放“一長聲”)。
3. 避讓行動:向左轉=自殺?
轉向禁忌:
對正橫前船舶禁止左轉(除被追越船外)。
對正橫后船舶禁止朝向它轉向。
正確操作:
大幅右轉(建議≥30°)或停車待避。
案例:2021年東福山碰撞事故中,兩船因小角度左轉導致相撞。
三、霧航中的四大致命誤區
依賴單一手段:僅憑雷達忽視視覺瞭望(2023年“尊XX”輪事故主因)。
“默契避讓”陷阱:兩船同時左轉反而迎頭相撞。
霧號形式化:未按規則鳴放霧號(須間隔≤2分鐘)。
低估風流影響:低速下船舶更易偏離航線,需頻繁定位。
四、實戰操作清單
進入霧區前:
船長上駕駛臺,輪機長下機艙備車。
關閉水密門,備妥雙錨。
霧中航行時:
使用“5-3原則”:能見度<5海里啟動預備,<3海里全面戒備。
通過VHF16頻道通報動態(例:“長江口北槽航道,我船正以8節航速南下”)。
正橫前聽到霧號?立即停車直至危險解除。
雷達發現目標DCPA<0.5海里?轉向60°以上。
互動彩蛋:
你能從霧號節奏判斷船舶類型嗎?
一長二短:漁船或操縱受限船
二長聲:錨泊船
實驗:用兩臺電風扇模擬船舶對遇,觀察轉向方向對碰撞風險的影響。
(本文內容綜合《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第19條及中國海事局霧航安全指引,案例數據源自官方事故報告。)
來源: 出發去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