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了如何對癥下藥
來源:江西新聞客戶端
日常感冒發熱必要時可使用退熱藥(通常腋溫超過38.5℃),特別是經過了疫情和流感,對乙酰氨基酚(“酚”)和布洛芬(“芬”)作為家庭常備解熱鎮痛藥物被人們所熟悉。但是對它們之間的區別似乎還是不太了解,甚至有些家長常常混淆這兩種藥。今天就來聊聊“酚”和“芬”到底有何不同。
“酚”和“芬”
首先,“酚”和“芬”兩個藥物都是上市超過50年的老藥,是被廣泛用于解熱鎮痛的常見非處方藥。乙酰氨基酚屬于苯胺類解熱鎮痛藥,又被稱為“撲熱息痛”,常常以復方制劑的重要組分出現在多種感冒藥中,包括西藥和中成藥,具體見表1和表2。當然也有單方制劑,如對乙酰氨基酚膠囊、對乙酰氨基酚顆粒、對乙酰氨基酚片等。布洛芬屬于芳基丙酸類解熱鎮痛藥,常以單方出現,市場上有多種劑型,如布洛芬混懸液、布洛芬緩釋膠囊、布洛芬顆粒、布洛芬片等。
“酚”和“芬”有哪些主要異同點需要大家注意呢?下面就來比較一二。
退熱效果
布洛芬和對乙酰氨基酚的退熱效果相似。相對而言,單次劑量的布洛芬退熱作用相對較強,降溫維持時間相對較長(藥物半衰期相對長);但對乙酰氨基酚體溫下降的速度在口服后半小時內比布洛芬更明顯。
安全性
總的來說,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副作用均較輕微,在兒童中應用較為安全,這也是這兩類藥物全球用量大、應用廣的原因之一。如果沒有禁忌證(如過敏及蠶豆病等),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都可作為患兒或成人退熱藥的首選。若是兒童使用時應根據患兒的年齡、體重來綜合計算(其中體重是優先考慮的)給藥量,避免用藥過量和用藥過頻,詳細用量用法可參考相應非處方藥說明書或遵醫囑。孕產婦用藥安全性見下文“孕產婦用藥”。
抗炎效果
對乙酰氨基酚幾乎沒有抗炎作用。與對乙酰氨基酚相比,布洛芬具有很強的抗炎,臨床上應用不僅僅局限于解熱鎮痛,還常用于治療關節炎,神經炎,強直性脊柱炎。
注意事項
【1】長期使用對乙酰氨基酚造成的肝毒性明顯強于布洛芬,更容易造成藥物性肝損傷,故具有肝腎損傷者需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2】使用復方感冒藥時特別注意查閱說明書,關注有效成分,避免同時使用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
【3】布洛芬常見副作用是胃腸道不良反應,服用后會導致腹脹腹痛,需要避免空腹服用,相比而言,對乙酰氨基酚較少出現胃腸道不良反應。
【4】與對乙酰氨基酚相比較,布洛芬的心血管不良反應稍多。所以存在心血管疾病的患者,使用解熱鎮痛藥盡可能選擇對乙酰氨基酚。
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可以交替使用嗎?
在體溫控制方面,《中國0至5歲兒童病因不明急性發熱診斷和處理若干問題循證指南(標準版)》建議:不推薦對乙酰氨基酚聯合布洛芬用于兒童退熱,也不推薦對乙酰氨基酚與布洛芬交替用于兒童退熱。同樣在成人中也不建議交替使用。
孕產婦用藥
目前普遍認為對乙酰氨基酚可應用于妊娠各個階段的鎮痛和退熱,若發熱持續,可每隔4~6小時給藥1次,連續使用一般不超過3天。雖然對乙酰氨基酚可通過胎盤,但治療劑量下短期應用仍比較安全。美國將對乙酰氨基酚列為哺乳期可以使用的藥物。
布洛芬在妊娠早期和晚期使用存在風險(因不同的研究中對于妊娠早期和晚期的時間設定并不完全一致,一般在妊娠周期的前、后三分之一使用均應謹慎)。孕早期使用可能會增加出生缺陷風險,應避免使用。孕30周起建議禁用,因為可能會導致動脈導管過早關閉。
布洛芬哺乳期分級為L1級別(最安全),安全性資料也最多。
因此,妊娠期解熱鎮痛可優先考慮對乙酰氨基酚,哺乳期可以選擇布洛芬或對乙酰氨基酚。
雖然,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是安全性較高的常用解熱鎮痛非處方藥,但患者有肝病、妊娠等特殊病理、生理狀態時使用,或用藥過程出現不適請及時就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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