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地質條件復雜,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隱患多、分布廣。據有關統計,2023年,全國共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3666起;2024上半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2146起。誘發地質災害的原因復雜,其中降雨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今年入汛以來,我國強降雨多發頻發,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時有發生,由此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而我國大多基層地處山區、地質災害更是多發易發,這為原本應急管理能力薄弱的基層帶來了更大的挑戰。因此有必要對基層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深入的系統研究,使其成為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重點工程。

一、強降雨地質災害特征

一是高位性。高位是指發生地質災害的源區往往地處山體的中上部斜坡陡峭部位,地質調查人員往往難以到達,有些災害隱患甚至處于人跡罕至的部位或無人區,傳統的人工調查、排查手段已很難發現其隱患的存在。二是隱蔽性。受復雜地形地貌、地質構造件、地層巖性等綜合因素影響,地質災害的成災機制、發展過程難以預測,如,強降雨地質災害不僅在降雨期間發生,雨后光照使土壤水分蒸發、土層松動,也易成災。此外受植被覆蓋等因素影響,災害發生位置難以被發現和準確把握,如,西南山區大多植被茂密,斜坡變形跡象和滑坡征兆因被植被遮擋,往往較難發現。三是突發性。強降雨引發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往往成災時間短、沒有明顯的臨災征兆,提前識別和發現隱患難度大。如,泥石流常與山洪相伴,來勢兇猛,在很短時間里即掩埋房屋、莊稼、人畜等,摧毀各種設施,沖毀道路,堵塞河道,甚至淤埋村莊、城鎮。四是群發性。強降雨往往會在同一地區同時觸發多個地質災害事件。如,2024年4月,廣東韶關江灣鎮因暴雨引發發生多處山體滑坡,6個村受到影響;7月底,受臺風“格美”影響,湖南資興多個區域發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導致所有鄉鎮不同程度受災。五是復雜性。地質災害是多種動力作用過程的產物,其發生的地點、時間、規模和強度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具有很強的隨機性。不僅表現在地下情況的難以把握,還表現在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發展過程涉及因素復雜多樣而難以預測。六是動態性。地質災害隱患具有很強的動態變化性。由于構造因素的影響、氣候條件的變化、各種內外力地質過程的作用及人類活動的影響,地質災害隱患也在相應發生著變化,沒有發現隱患的地方可以出現新的隱患,小的隱患可以發展成大的隱患,甚至災害的類型也可以發生變化。七是破壞性。大型滑坡、崩塌在啟動后,流動距離可達數千米乃至數十千米,使災害范圍擴大,并且易堵塞河道形成堰塞湖,使得災害的影響和損失往往呈數量級放大。2024年1月22日,云南鎮雄縣塘房鎮涼水村山體滑坡災害,崩塌體方量約5萬立方米,造成44人死亡;7月20日,四川雅安漢源縣因暴雨突發山洪泥石流災害,通信、道路、橋梁中斷,造成41人死亡失蹤。7月中下旬,陜西寶雞、商洛等地暴雨引發山洪、泥石流等災害,造成95人死亡失蹤。

二、防治存在問題

(一)風險源頭管控不足。我國地質災害防治仍以“看住”已知隱患點為主,對以往不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區關注較少,對區域上的風險識別、評價與管控剛剛起步,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還未做到與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的充分銜接,產業布局對重大地質災害風險考慮不夠、管控不足,缺乏科學論證的選址,導致災害風險增大。專家指出,近年來,部分地區山區風景區旅游業旺盛,郊區民宿快速發展,但在選址、規劃和工程設計中,對山洪泥石流等災害風險防范仍顯不足。

(二)監測預警系統不完善。區域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和自動化地質災害監測點網覆蓋度不足,偏遠山區和交通不便的地區監測站點布設難度大,存在監測盲區。大多隱患地處高位并被植被覆蓋,傳統的人工調查排查在一些地區進行地質災害隱患識別已顯得無能為力。部分地區地質災害監測設備陳舊,精度不足,監測預警精準度較高的多普勒雷達覆蓋率較低,精準預報的關鍵技術還未得到解決,重大地質災害綜合預警模型尚不成熟,預警指標不適用。群測群防員普遍存在專業化和信息化程度不高等狀況,亟待加強對其專業技能的相關培訓和技術裝備的配備,提升群測群防的專業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應急響應聯動機制不健全。各地各部門發布主體、發布內容、發布程序未統一明確,相關部門在“怎么發”“發給誰”“發什么”等方面尚未明晰;發布流程不規范不閉合,信息傳遞不通暢無確認,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是否收到預警信息、收到后是否繼續傳遞到最末端、末端是否采取防范措施等缺乏跟蹤,容易造成收到預警后不作為的情況產生。部分地區暴雨臨災預警“叫應”具體內容和責任部門不明確,一些村組存在有“叫”無“應”,最后一公里不落實。如,2024年7月17日漢源縣氣象臺和相關部門多次發布暴雨紅色預警和山洪災害黃色預警,仍未及時啟動有效的應急響應,最終在7月20日凌晨發生了嚴重的山洪和地質災害,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有專家認為,這一案例充分暴露了基層應急預案的實用性、針對性不足,往往以嚴重后果為啟動條件,導致應急響應啟動偏晚,實際效果大打折扣。

(四)基層應急能力亟需提升。基層管理部門人員力量不足,地質災害防治相關科室股室人少事多,難以全身心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另外由于基層工作人員的流動性大、專業化程度不足、監測站網老舊設備較多、監測設施智能化程度不高、覆蓋面不廣等特點,當災害突然發生時,難以迅速有序組織群眾疏散避險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應對措施。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基層人員綜合協調力量不足。災害發生時,無法有效組織各級力量參與基層搶險救援,一線工作存在失序風險。由于缺乏足夠的應對極端洪澇地質災害的經驗,基層工作人員往往難以迅速做出準確的判斷和決策,導致應急措施執行延緩,降低災害應對的整體效率。

(五)防災意識薄弱。有的領導干部對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存在僥幸心理、麻痹思想,對防汛工作重視程度不夠。部分群眾對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范意識淡薄,自救互救能力不足,在發生險情或災害時,不能積極配合地方政府轉移避險。尤其農村存在“低設防”現象,“防災弦”處于松懈狀態。一些地區的村民可能由于傳統觀念的束縛,認為地質災害是“老天爺要懲罰咱們,有啥法子呀”,而非可以通過人為努力進行防范。還有的地區,村民著眼于自身的小天地,只關注到自己的利益,認為地質災害的綜合防治工作與自己無關,是村級組織的任務,對于需要長期投入的防災減災措施并不感冒,忽視了其長遠效益。面對地質災害只是被動防守,如有的農村居民考慮到勞作、出入方便、省錢等因素,存在僥幸心理,仍在切坡建房、或堵塞排水渠。如,2020年8月21日凌晨四川省雅安市漢源縣富泉鎮中海村6組發生山體滑坡,造成9人死亡失蹤,這9人是轉移后又私自返回家中后被突發滑坡掩埋。

三、對策建議

(一)加強災后治理向災前預防轉變。堅持防災工作重心前移,持續加大對地質災害成因、分布規律、演化規律和災害發生機理、綜合監測預警基礎的研究。在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地利用管理中,充分考慮地質災害的風險和潛在危害。通過科學合理的土地規劃和土地利用管理,避免將重要的人口、經濟和生態功能區域置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域。需要對不同地質環境的區劃進行詳細研究和評估,確保土地分配和利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體系,探索“隱患點防控”向“隱患點+風險區雙控”轉變,逐步建立全天候、全方位、全過程的精細化風險管控模式。加強農村宅基地選址,合理布局農村宅基地,最大限度地避讓地質災害危險區、極高風險區、高風險區和隱患點。

(二)加強地質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持續開展全國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重大隱患綜合遙感識別,加快實施對重點集鎮人口聚居區和重要公共基礎設施開展1:1萬地質災害精細調查工作,提高隱患精細識別水平,加強重要區域和重大隱患動態監測,為針對性開展排查巡查、監測預警提供“靶區”。加強新型監測裝備研發、預警方法研究和技術標準體系建設,解決好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范圍和影響程度的預警預報等問題,集中力量對遠程高位隱蔽滑坡體監測診斷、遠程大型泥石流調查監測以及有效預警預報等行政指揮關鍵問題加強攻關。加強普適型地質災害監測點網建設,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預警網絡。利用5G、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等數字技術應用,加快老舊監測設施的維護和數字化替代,全面提升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山丘區避險轉移預警指標,因地制宜科學合理確定當地雨量、水位等山洪災害轉移預警指標。

(三)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聯動機制。加快構建自然資源、氣象、水利等部門聯合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臺,建立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切實做好降雨期間提前轉移緊急避險及應急準備各項工作。破除部門間壁壘,將山洪納入地質災害預警系統,與泥石流、滑坡等地災一起管理,建立災害鏈防御機制。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預警響應閉環管理制度,明確各有關單位響應責任和措施。加強區域氣象風險預警、專業設備預警與群測群防的高效聯動,提高應急響應的協調性。

(四)健全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加強對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風險區域和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體系的組織領導,細化制定屬地群測群防管理制度,更新完善群測群防網絡,引導鼓勵村組成立地質災害聯防聯控互助組織;給予群測群防員工作經費、補助或補貼,配備簡便實用的監測預警設備和信號穩定的通訊設備,應考慮為個別強降雨期經常性信號中斷區域隱患點配備衛星電話、太陽能或手搖式自主充電設備。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開展防災知識培訓,不斷提升群測群防干部群眾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應急能力。建立多種渠道,如短信、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及時高效向公眾傳遞災害預警和應對信息,提高應急響應效率。重點加強農村山區等偏遠地區緊急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并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逐戶通知等方式,將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傳遞給受威脅群眾。

(五)構建地質災害保險體系。構建市場主導、政策支持的地質災害保險體系,引入社會力量有效應對和分擔災害風險,形成“政府前端投入、保險后續服務”可持續驅動模式,提高風險管理效率,促進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區劃、風險預警和社會公眾風險意識普及等工作現代化。加快發展自然災害保險業務,建立地質災害保險試點,將地質災害保險納入自然災害綜合保險范圍,開展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綜合保險工作。同時,在現有“低頻高損”巨災保險基礎上,融合地質災害“面廣散發”致災特征,探索推動相對“高頻低損”的地質災害保險產品落地。

(六)提高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充分利用“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等活動,面向全社會開展多形式的防災減災知識科普宣傳。定期對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開展防災應急演練,增強自救互救能力。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引導群眾參與到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組織開展“進學校、進社區、進工地、進企業、進農村、進機關”的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針對重大工程建設活動區、重要隱患點、極高-高風險區,汛前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面向受威脅人員至少開展一次應急避險演練。把預防地質災害和防災避險的知識納入中小學教學內容,培養學生防范地質災害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來源: 安康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