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克能 北京大學腫瘤醫院 主任醫師

審核:姚樹坤 中日友好醫院 主任醫師

食管癌經過放化療以后,腫瘤“消失”不需要再做手術,這種可能性從理論上來講是存在的。但是有一個重大缺陷:無法判斷是不是真的沒有腫瘤了!

食管是一個空腔臟器,而空腔臟器的判斷非常不準確。比如肺癌非常明確,淋巴結也能看得很清楚,也很容易取活檢。但食管癌不一樣,像超聲胃鏡、CT、磁共振、PET/CT等檢查都只有一定的敏感性和準確性,并非100%準確。因此,即使術前做了新輔助放化療,患者感覺自己的癥狀完全緩解了,檢查也發現腫瘤消失了,但其實腫瘤依存在的可能性非常大,只是通過現有的技術手段我們沒有發現它。

所以食管癌新輔助放化療以后,就目前來說,還是建議做手術的。建議食管癌患者在新輔助放化療后,至少6~8周以后再進行手術。因為化療3周期以后,其不良反應會減輕或基本上消失;放療后時間稍微長一點,所以化療和放療同步治療以后,6~8周后再做手術。此時腫瘤縮小后還沒有長回來,同時患者的癥狀緩解、不良反應消失,患者的耐受力較好,體力、心肺功能也較好,所以此時做手術比較合適。當然,每個患者的情況不一樣,需要綜合評估才能做出全面的判斷。

來源: 中華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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