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通道”是關鍵時刻引導人們向安全區域撤離的專用通道。工業建筑、民用建筑、公共建筑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消防車通道,且必須時刻保持暢通。那么,日常生活生產中可能存在哪些隱患?緊急時刻,如何逃生?一起學起來——
哪些場所必須有逃生通道?
廠房、倉庫等工業建筑;居民樓等住宅建筑;辦公樓、醫院、旅館、體育館等公共建筑都應有與其功能、耐火等級、人員密度等特性相適應的安全疏散與避難設施。
工業與民用建筑周圍、工廠廠區內、倉庫庫區內、城市軌道交通的車輛基地內、其他地下工程的地面出入口附近都應設置可通行消防車并與外部公路或街道聯通的道路。
占用、堵塞逃生通道會被處罰嗎?
生命通道是被困者逃生的希望,違法占用將受到嚴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消防救援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緊急時刻,如何通過逃生通道脫險?
看標志,記路線:進入小區、工廠、餐飲店以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時,首先要提前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熟悉逃生疏散圖和疏散路線。
做預案,搞演練:工廠企業應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設定兩條及以上逃生路線,并且至少每半年要組織員工進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撲救初期火災的演練。
不慌亂,快疏散:突遇火災時,保持鎮靜。按照安全出口標志的指示,利用所有通道有序迅速疏散,切勿乘坐電梯。穿過濃煙時,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彎腰低姿前行。
來源: 河南省科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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