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 想 江蘇省人民醫院
魏繼福 江蘇省人民醫院
楊夢琦 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
審核:趙 杰 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中華醫學會臨床藥學分會主任委員 主任藥師 教授
人們常說“是藥三分毒”,藥用好了可以治病,用不好可以致命,治療作用和不良反應是所有藥品都具備的特性。例如,著名的“反應停”事件(孕婦使用沙利度胺后生下“海豹肢畸形兒”),大家都有所耳聞。一般人群用藥都非常謹慎,孕媽用藥就慎之又慎了。畢竟相對于藥物的治療作用,孕媽可能更關注的是藥物的不良反應。
一、為了保證寶寶的健康,孕媽是不是不能服用任何藥物?
大多數疾病在孕婦群體中的發病率與普通人群相同。據統計,處于孕期的女性通常會服用3~8種藥物,包括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有時候孕媽害怕藥物對胎兒產生不利影響,即使生病也不敢用藥,選擇“硬扛”,忽略了疾病本身對胎兒的影響,這樣對胎兒健康更為不利。簡而言之,生病了就該看醫生,該吃藥時還得吃藥,至于能不能吃、吃了對寶寶的健康好不好,醫生和藥師會給您最佳的建議。
二、孕期用藥后,是否該終止妊娠?
可能有些懷孕不是預先計劃好的,有時候“一不小心”一個小生命就闖進了你的生活。而在發現這個小生命之前,孕媽可能已經服用過藥物,如避孕藥、感冒藥、抗生素等。遇到這種情況,孕媽都會很糾結,這個孩子到底要還是不要?不要這個孩子覺得可惜,畢竟是一個小生命,要這個孩子又怕之前服用的藥物會對他產生影響。這個時候就要由醫生和藥師結合胚胎發育的時期和具體藥物來分析了。
1.受精后的2周內
此階段為不敏感期(胚胎早期/著床前期),通俗地講就是從卵子受精開始至受精卵在子宮內膜著床的一段時間。這個時期藥物對胚胎的影響為“全”或“無”。“全”即胚胎早期死亡導致自然流產;“無”即胚胎繼續發育,不出現異常。簡單地說就是要么健康地繼續成長,要么自然淘汰。
2.受精后14~56天
此階段為敏感期(胚胎期/器官形成期),這個時期是胚胎、胎兒各器官處于高度分化、迅速發育、不斷形成的階段。如果這一時期應用了有致畸作用的藥物,藥物的毒性能干擾胚胎、胎兒組織細胞的正常分化,任一部位的細胞受到藥物毒性的影響,都可能造成相應組織或器官發育畸形。
3.受精后9周開始直至分娩
此階段為低敏感期(胎兒期),這個時期胎兒器官已經基本形成,藥物的致畸作用明顯減弱。但神經系統、生殖器官和牙齒仍在繼續分化,某些藥物還可能對其產生影響。
除了看胚胎發育的時期,還要結合所用藥物。藥品說明書是孕媽比較容易獲得的有效資料,政府也要求藥品生產商在藥品說明書中提供妊娠期、哺乳期婦女藥物風險及獲益的詳細相關信息。如果藥品說明書中明確孕期可用,那么基本不用擔心;如果藥品說明書出現孕婦慎用之類的語句,應當咨詢醫生或藥師,他們會根據胚胎發育時期和藥物的特性,權衡利弊后再使用;如果藥品說明書標明妊娠期禁用,一般來說,已經懷孕或計劃懷孕的女性是絕對不能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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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孕媽生病了該如何應對?
很少有孕媽整個孕期都完全健康,不需要服用任何藥物,但在使用任何藥物前,均應咨詢醫生或藥師后方可使用。如意外服藥,要做好相關記錄,如末次月經時間,以及在何時因何種原因服用過哪種藥物,服藥時間有多長等。以便醫生或藥師能夠準確地結合孕周,做出合理判斷。
有基礎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的患者準備懷孕,最好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減量、停用或換用其他藥品,同時調整好自身的狀態,做好備孕工作,爭取在最佳的狀態下懷孕,部分疾病可在計劃懷孕之前治療。
總的來說,孕期是一個特殊的階段,應當選擇在身體最佳的情況下懷孕。為了保證母子健康,孕媽生病應及時就醫,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結合孕周大小考慮用藥。在妊娠早期是胎兒器官發育的重要時期,如病情容許推遲治療,應盡量推遲到孕期中、晚期治療。
來源: 中華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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