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因素,又稱職業病有害因素,一般根據接觸來源分為生產過程中、勞動過程中、勞動環境中的危害因素,也可以按危害因素屬性分化學性、物理性(放射性)、生物性、心理性和其他危害因素。

一、**生產過程中的危害因素。**指在生產過程中因工藝需要接觸到的危害因素。常見危害因素包括化學危害因素、物理危害因素、生物危害因素等。

1、化學性危害因素:包括金屬及類金屬、化學毒物、粉塵等。

2、物理性危害因素:最常見的是噪聲,還包括高溫、低溫、振動、紫外線、紅外線、激光、X射線、電磁場等。

3、生物性危害因素:炭疽桿菌、布魯氏菌、艾滋病毒、森林腦炎病毒等。

二、**勞動過程中的危害因素。**主要是指可以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產生重大影響,但一般不直接導致職業病發生的危害因素。

1、勞動制度不合理。例如長期夜班,頻繁加班,工作時間過長、強度過大等。

2、勞動過程中精神高度緊張。如流水線速度過快、高空作業、爆破工等工作時精神高度集中,心理壓力過大。

3、不合理體位或使用不合理工具。如電焊工長期蹲式作業。

4、長期重復勞動。如長時間重復勞動可以造成局部骨骼肌肉病變,長期視頻作業可以造成近視眼等。注意的是:腕部重復作業或用力作業可引發腕管綜合征已納入法定職業病(診斷標準待批)。

三、**勞動環境中的危害因素。**一般指工作場所之外的能對人體健康造成重大影響的外環境因素。

1、 自然環境因素。如夏季太陽輻射、冬季嚴寒低溫、沿海或井下高濕環境、高原低氣壓、大風 、暴雨、水質等。

2、 環境污染。周邊毗鄰企業眾多相互污染、單位管理不善造成污染物外泄等。

3、 工作環境。如通風不良,采光照度不夠,多個產生不同職業病危害因素工序安排在一個車間,相鄰車間間隔距離過近等。

4、 休息環境。宿舍、餐廳、廁所、休息室、浴室等輔助用房設置不足或不合理,不能保證勞動者進行高效休息。

來源: 匆匆健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