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作為疾病的一種,與臨床其他疾病比較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有明確發病原因。**職業病都可以在工作環境、工作過程中找到明確發病原因或誘因,并且有確定的科學因果關系。如職業性噪聲聾發病原因是接觸噪聲,職業性塵肺病是發病原因是長時間粉塵作業,職業性苯中毒發病原因是接觸含苯物品。
**二、職業病發生與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存在劑量-反應(效應)關系。**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時間越長、接觸強度(濃度)越大、接觸方式越直接,則職業病發病幾率越大、發病時間越短、病患程度越嚴重。但有極個別人因身體體質差異原因,這種劑量-反應關系不明顯,主要表現在過敏反應、化學品中毒等,以及中暑、凍傷等物理性疾病,這些人會因極小劑量的接觸而發病,一般癥狀輕、恢復快、無嚴重后遺癥。
**三、職業病“可防可控可治”。**職業病發生與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密切相關,那我們做好預防工作,不接觸或少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即可顯著減少職業病發生。當發現部分勞動者出現職業病前期損傷,及時調離崗位減少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就可以避免職業病發生或減輕職業病病情。大多數職業病只要早期發現、診斷、治療、康復,一般預后良好。
**四、職業病發生有聚集性。**當臨床診斷一例職業病時,往往意味著該企業、該地區還有若干潛在病人,尤其是勞動密集企業,或者職業病防護設施欠缺、管理不到位企業。
來源: 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