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普保駕護航,指引方向的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公布了,大家趕緊學習、實踐起來吧。
《總則》簡讀:
第一條 為了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促進科學技術普及,加強國家科學技術普及能力建設,提高公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推進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于國家和社會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
第三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科普事業的全面領導。
第四條 科普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創新發展的基礎性工作。
第五條 科普是公益事業,是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第六條 科普工作應當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科學精神和科學家精神,遵守科技倫理,反對和抵制偽科學。
第七條 國家機關、武裝力量、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及其他組織應當開展科普工作,可以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科普活動。
每年9月為全國科普月。
公民有參與科普活動的權利。
第八條 國家保護科普組織和科普人員的合法權益,鼓勵科普組織和科普人員自主開展科普活動,依法興辦科普事業。
第九條 國家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科普事業。社會力量興辦科普事業可以按照市場機制運行。
第十條 科普工作應當堅持群眾性、社會性和經常性,結合實際,因地制宜,采取多種方式。
第十一條 國家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制定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引導公民培育科學和理性思維,樹立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養成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科學生活方式,提高勞動、生產、創新創造的技能。
第十二條 國家支持和促進科普對外合作與交流。
第十三條 對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國家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設立科普獎項。
來源: 定真科普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