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消防服務營商,商業網點改小診所****的解決方法

摘 要:年初以來,單位收到多家醫療衛生機構的消防備案申報項目,由于這些醫療診所都是設置在既有建筑中,裝修改造時存在各方面消防技術難點。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本地區企業健康發展,經申報批準使用經費組織專家論證。

關鍵詞**:**既有建筑 診所 功能分隔 封閉樓梯間

今年年初以來,我單位收到多家醫療衛生機構(診所)的消防備案申報項目,由于這些醫療診所都是設置在既有建筑中,裝修改造時存在各方面消防技術難點。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本地區企業健康發展,經區政府同意使用經費組織專家論證,現選取一個具有代表性的醫療診所項目來解決此類醫療衛生機構(診所)無法進行消防審批的問題。此次專家論證形成的專家意見,在本地區商業網點設置醫療衛生機構(診所)的備案項目遇同類問題,將參照專家意見實施。

建筑概況 ,項目名稱:沈陽和平長白五街普通診所,項目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本地區長白五街,裝修面積:89.2㎡,裝修所在層數:地上第1層局部,使用性質:診所,主體建筑高度:99.41m,主體建筑層數:地上34層、地下1層,主體建筑使用性質:住宅、商業。

現場勘驗,項目為住宅下商業網點改造(底商,1/3裙房),其中,一層使用性質醫療門診,改造面積89.2㎡,網點二層使用性質為辦公,不在此次申報范圍,需要擴大經營范圍(增加二層)。現狀已無法滿足現行標準及《沈陽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及審查指南》的要求。依據《沈陽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及審查指南》的要求,應加強本建筑的消防安全措施,依據《沈陽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及審查指南(2022版)》(市建發32號)第3.3.5條現由我局針對消防設計難點申請專題研究及論證。

本次消防專家論證會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點:

問題一:該建筑原為商業服務網點,裝修改造后使用性質一層為門診,二層為辦公,其中,醫療場所和辦公場所之間功能性分隔得設置問題是否可行?

解決方案:采用封閉式樓梯間(2.00h不燃性防火隔墻,出口采用不低于乙級防火門)進行上下樓層之間的防火分隔。

問題二:裝修改造后使用性質一層為門診,二層為辦公,只有一個安全出口是否可行?

解決方案:二層只設置一個安全疏散出口,通過封閉式樓梯間疏散到一層借助醫療區域疏散疏散至室外,一層設置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依據《建筑防火通用規范 GB55037-2022》第7.4.1條第2款,二層改造為辦公室(無醫療功能),建筑面積不大于200㎡,人數之和不大于50人,設置一部疏散樓梯要求。

依據《建筑防火通用規范 GB55037-2022》第7.4.1條第1款,一層改造為門診室(醫療功能),建筑面積不大于200㎡,人數之和不大于50人,設置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問題三:改造后的封閉樓梯間在首層未直通室外,出口設置在一層醫療區域,通過不超過15米的疏散通道經一層醫療區域疏散是否可行?

解決方案: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7條第2款樓梯間應在首層直通室外,確有困難時,可在首層采用擴大的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當層數不超過 4 層且未采用擴大的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時,可將直通室外的門設置在離樓梯間不大于15m處。

參照《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表3.2.5第1-3項,提高疏散樓梯間的地面照度至10Lx,第3.2.9條第2款第2項,疏散通道經一層醫療區域墻面上增設疏散指示標志,小型方向標志燈的設置間距調整為5-7.5m一個。

問題四:二層通一層原敞開樓梯間,改造為封閉樓梯間,疏散樓梯不貼鄰外墻和屋面,缺少自然通風窗,采取正壓送風系統,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封閉樓梯間內不設置固定窗是否可行?

解決方案:依據《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7.4.1條需增設正壓送風系統,設置正壓送風機房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2.7條要求,正壓風機進風口應直通室外,當樓梯間內的余壓值大于50Pa時設置泄壓裝置。

利用二層房間的外窗,作為火災時的“通風排煙窗”,補償疏散樓梯間因缺少固定窗,也能滿足救援時排出現場火災煙氣及熱量的需要。

問題五:二層使用性質為醫療場所,應滿足兩個安全出口。設置折疊樓梯作為該場所第二個安全出口,遇緊急情況供人員疏散是否可行?

解決方案:設置折疊疏散樓梯時,樓梯耐火等級和疏散凈寬度符合現行規范要求,依據《建筑防火通用規范 GB55037-2022》第7.1.11條,室外疏散樓梯應符合下列規定:1.除3層及3層以下建筑的室外疏散樓梯可采用難燃性材料或木結構外,室外疏散樓梯的梯段和平臺均應采用不燃材料;2.除疏散門外,樓梯周圍2.0m內的墻面上不應設置其他開口,疏散門不應正對梯段。

該條論證未通過(理由):該疏散方式源于日本建筑室外疏散樓梯不占用一層室外空間的做法,其安全功能仍滿足室外疏散樓梯的安全技術要求,僅在二層通一層位置設計成“拉桿式”折疊樓梯。本方案的折疊梯不符合該設計要求。

問題六:每層只有一處消火栓,是否滿足同一空間內任意一點兩支水槍同時達到的要求?

解決方案:利用樓上一處消火栓、樓下一處消火栓,和一層相鄰商業網點消火栓,間距小于30m,滿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槍的2股充實水柱同時達到任何部位的要求。

該條論證未通過(理由):考慮到三處消火栓不在同一空間內,一層和二層通過封閉樓梯間分隔,一層相鄰服務網點無法做到營業時間完全一致,視為不在同一空間內,無法滿足規范“同一空間內任意一點兩支水槍同時達到”要求。建議在一層設置不少于兩處消火栓,新增消火栓管道應連接到DN100mm的消防供水管道上。

問題七:申報面積變更,增加申報面積(增加二層),出具情況說明是否可行?

該條論證未通過(理由):屬于程序性問題,不屬于消防技術問題。建議,建設單位依據實際需求,出具情況說明,住建部門依申請受理。參照《遼寧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暫行實施細則》(遼住建發〔2021〕2號)第三十條第四款,抽查比例提升為100%以確保申報項目完整性。依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建設部令〔2020〕第51號、〔2020〕第58號)第三十六條,提報必要的申報資料(備案表、竣工報告、消防竣工圖紙等)涉及到變更的內容據實填寫,上傳服務平臺備案,驗收備案材料存檔。

問題一至四條通過論證,采取加強性安全措施如下:

1.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不低于現行規范要求,依據《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2017)表5.2.1第7項:吊頂A級,墻面A級,地面B1級,隔斷B1級,家具B2級。

2.參照《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表3.2.5第1-3項,封閉樓梯間的地面照度不少于10Lx,室內地面照度不少于5Lx;第3.2.9條第2款第2項,疏散通道經一層醫療區域墻面上增設疏散指示標志,小型方向標志燈的設置間距調整為5-7.5m一個。

3.每層增設一處滅火器材放置點,每兩處放置點間距不大于15m。

以上,論證結論作為該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查的依據。本地區商業網點設置醫療衛生機構(診所)的備案項目遇同類問題,將參照專家意見實施。論證成果轉化為本地區優化營商環境,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一項惠民政策。

參考文獻:

[1]《沈陽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及審查指南(2022版)》(市建發32號)

[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3]《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

[4]《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2017

[5]《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 GB51309-2018

[6]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建設部令〔2020〕第51號、〔2020〕第58號)

[7] 《遼寧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暫行實施細則》(遼住建發〔2021〕2號)

[8]《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實施指南

來源: 玉龍聊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