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減少火災蔓延因素,早預警、早滅火、早逃生,有效降低人員傷亡。

居安思危,有備無患,建議每個家庭做到:

1、預防火災“三清一禁”:清陽臺可燃物,清走道可燃物,清疏散樓梯障礙物和可燃物,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樓道、門廳、室內停放、充電。

2、應急處置“三配一安”:家庭配置獨立感煙探測器不少于2只,早預警;配備干粉滅火器不少于2具,早滅火;防毒面罩按人數配備,高層安裝緩降器,并熟悉設備的功能和使用方法,早逃生。

二、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檢查發現缺少物業管理居民區多為老舊小區,此區多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由于老舊小區居民經濟收入普遍不高,電動自行車具備的經濟性、便利性,得到普遍應用。停車難、充電難,使得居民即使知道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帶來的風險,因問題未從根本上解決,電動自行車著火事故發生概率并未降低。建議地方政府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合理規劃電動自行車停放點。沒有列為老舊小區改造的居民社區,由街道辦事處出面統籌安排。關于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幾點建議:

1.改造前,先統計居民區有多少戶使用電動車?計算出每千戶使用電動自行車的數量。確認小區使用電動車數量后,還要加上20%的冗余,滿足未來發展需要。

2.依據統計數據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和充電點位。有條件居民區,設置標準可參考《海南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要求》(DB46/T526-2021)。

3.考慮電動自行車充電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建議停車場所與電池充電場所分開設置。有效避免,一輛著火就出現火燒連營,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充電場所與居民樓等建筑之間保持不少于6米的防火間距。停車場和充電場相鄰建筑一側設置不低于2.00h防火隔墻,如果沒有防火隔墻分隔,建議防火間距不少于13米。

4.停車、充電場所應有防雨、防曬等措施。考慮到周圍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充電方便,充電場所宜設置在多處自行車停放點居中地帶,相互之間的距離不超過50米為好,方便居民攜帶電池充電。

5.當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與電池充電場所毗鄰,相鄰處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完全分隔。

6.充電場所的電池存放架或存放柜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做好防曬、防雨措施,金屬物體要做電氣安全接地。充電設備確保有限時充電、漏電保護、過載保護、短路保護、自動斷電等功能。

7.通過當地政府與供電公司溝通協調,使電動自行車充點電的電費低于居民家庭用電費,利用經濟杠桿帶動居民到充電場所充電的能動性。

8.設置簡易自動滅火裝置,例如南方溫暖地區設置簡易噴淋系統,北方寒冷地區設置超細干粉滅火裝置。附近布置5-6KG ABC干粉滅火器不少于兩處,每處不少于2具。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盡可能可毗鄰室外消火栓(或處于150m保護范圍內)。布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材應做好防雨、防曬措施,或放置在滅火器箱內。

9.電動自行車的充電場所應列為小區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做好定時安全巡查。有條件小區應安裝監控攝像頭,做好安全監管工作。

10.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避免飛線充電,避免停放場所明線充電(私拉插排),避免電動車電池上樓,避免人車同屋,避免占用樓道門廳停放,避免在地下停車場停放。

11.社區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火災安全管理方案和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三、推動電動自行車行業標準出臺,從生產、使用、報廢全鏈條規范管理,從根源上消除隱患。

1.缺少行業標準規范市場,遍地小作坊私改電池,隱患大。

2.逐步推進,降低風險。電池由室內充電改為室外充電,再由室外充電改成集中換電。

3.參考臺灣省做法,統一電池型號,合理設置集中充電站,規范充電裝置。新舊電池更換不足10秒,方便快捷,安全適用,造福人民。

來源: 玉龍聊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