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信息科技的發展,地震謠言借助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向公眾傳播虛假信息。其傳播具有突發性、隨意性和廣泛性等特點,會引起社會秩序混亂,也給公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不良影響。

一、地震謠言產生原因

地震謠言的產生有其特定的社會原因和心理原因,下面從產生地震謠言的客觀原因方面對地震謠言進行分類。

1.片面理解特殊時段的地震監測、震災預防、地震應急工作產生的謠言

當遇到各級政府及企事業單位制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相關單位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活動等時,被公眾誤認為即將發生破壞性地震,造成缺乏地震知識的公眾以自己的主觀理解傳播扭曲后的信息,最終導致大規模的地震謠傳發生。

2.非正常渠道獲取地震預測意見引發的謠言

相關人員個人的地震預測意見,地震震情會商形成的地震預報意見,或地震預報意見的評審結果被擅自向社會散布,使部分公眾對網絡上地震專業人士的言論深信不疑,或有“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心態的網民對信息進行加工化傳播,使其更具蠱惑性,從而產生地震謠言。

3.各種前兆異常引發的謠言

由于群眾對地球物理異常現象的片面解讀,把洪水、干旱、地面沉陷、隆起、地裂縫等自然現象和動物異常當作破壞性地震發生的前兆,認為這些現象和地震有某種必然聯系,并巧妙地把以往在地震中出現的前兆異常聯想到一起,消解了謠言的荒謬性使其更趨于合理,導致社會公眾的普遍恐慌,助長了謠言的迅速傳播。

4.異地或海外的預測、預報意見引發的地震謠言

由于公眾對地震成因、機理的科學認知不到位及對政府的不信任感,使其盲目相信異地或海外的預測預報意見,主動成為謠言的傳播者。

5.利用封建迷信或其他原因編造地震謠言

以“消息靈通人士”為幌子,這種地震謠言制造者并不是出于恐震心理,而是別有用心,如被封建迷信所驅使,或有其他社會背景因素。

二、這些都是地震謠言

近日,針對網絡上流傳較廣的一些關于地震預測工作等的傳言,中國地震局有關專家進行了解答。

1.“地震云”真的存在嗎

中國地震局地震預測研究所陳會忠研究員表示,關于地震云的說法沒有任何依據,看似怪異的“放射云”“排骨云”“魚鱗云”等都只是幾種常見的云彩,“地震云學說”從未被主流科學界接納。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李汀撰文指出,所謂的這些“地震云”,在云的科學分類中都有對應種屬,以高積云或層積云居多,因為這兩種云容易形成波狀、絮狀、透光、放射狀、莢狀等“怪異”的樣子。陳會忠進一步說明,“這些云由于形狀怪異,就容易引起一些人的猜想,也容易被一些迷信的人利用,說這樣的云是能夠預測地震的“地震云”。地震學家和氣象學家對這些說法都進行了驗證,沒有充分的事實證明地震與天氣之間具有任何關聯性。

2. 某地即將發生8.9級地震,可信嗎

中國地震臺網中心王海濤研究員表示,“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某分某地將發生某震級地震”,這樣的消息不要信,可以毫不猶豫地認為是地震謠言。地震是一種自然現象,全球每年都要發生數百萬次大大小小的地震。據國家地震臺網測定,中國大陸每年也都會發生十余萬次地震,其中可能被人們感知的地震僅有上千次。到目前為止,人類尚未完全掌握地震的形成機理,地震從孕育到發生的過程十分復雜,地震預報仍然是世界公認的科學難題,尚處于探索階段,很難做到非常精確的對地震時、空、強度的預測。因此,凡是說在準確時間、準確地點要發生地震,是不可信的,也是多年反復在各地出現的地震謠言,只不過換成了當地的地名而已。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規定,正式的地震預報意見一般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發布,特殊情況下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發布臨震預報,其他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都無權發布地震預報。希望社會公眾切勿相信與地震有關的一切非官方信息,不信謠、不傳謠。

3. 李四光預言了四個地震嗎

中國地震局地震預測研究所吳忠良研究員表示,李四光先生是我國著名地質學家,最大貢獻之一是創立了地質力學,為我國石油工業建立了不朽功勛。關于李四光先生“預測四大地震”的說法流傳已久,其中的四個地震的地點,也有多個版本。實際情況是,李四光先生基于歷史地震資料和地質構造特點等,指出我國有幾個值得注意的地震帶,即東南部的臺灣和福建沿海、華北的太行山沿線和京津唐地區、西南青藏高原及其邊緣的四川云南兩省、西部的甘肅和寧夏,并對這些地區的地震大趨勢作出了較為準確的判斷,這些資料在《李四光全集》中有系統的反映。但是,這些關于地震趨勢的判斷,并不是通常理解的地震預測預報。李四光先生進行地震趨勢判斷的思路和方法,今天已經得到系統的發展,并體現在例如“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工作中。

4. 動物行為能預測地震,是真的嗎

中國地震局地震預測研究所陳會忠研究員表示,震前動物異常確實在有些地震發生前存在,但是也有很多地震之前沒有或者并不明顯。動物異常的因素多種多樣,比如氣候、天氣、環境等都會引起動物異常反應,也就是說動物異常并不一定會是地震前兆,特別是一直盛傳蛤蟆成群出現就會地震的謠傳,已有動物學家考察過大都發生在蛤蟆產卵期,與地震無關。自然界和動植物都會有各種各樣的異常,因素很復雜,我們不能草木皆兵,認為只要異常就是要地震了,更不能沒有根據就傳播。

5. 地震可以提前一個小時預警嗎

中國地震局工程力學研究所馬強研究員表示,以目前的科技發展水平,不能。這是混淆了地震發生前的“地震預報”和地震已經發生但破壞性地震波尚未傳播開來的“地震預警”的概念。地震預報,是指在地震發生前,對未來地震發生的大小、時間和地點進行預測,目前仍是一項世界科學難題。地震預警,是指在地震發生后,也就是地下巖石已經開始錯動,依托密集地震監測等基礎設施快速估計地震相關參數,在破壞性地震波(一般為S波,自震源往外的傳播速度約為3.5公里每秒)到達之前,向目標區發出警報信息,提前幾秒至幾十秒告知地震動的可能大小、可能破壞程度和可能到達的時間,以便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公眾可進行緊急逃生避險,而高鐵、危化企業等則可自動采取地震緊急處置措施,進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越是接近震中,能提供預警的時間就越短,反之則越長,但減災意義也隨之削弱。如果距離過遠,所謂的“一小時”預警就沒有實際的減災意義。

另外,對地震后果過分渲染或有迷信色彩的傳言,如“閏某月要地震”,某城某地將要“沉入地下”,某仙姑“顯靈”做預報,某大師用《易經》起卦測地震,等等;或跨國地震預報、打著國內外“某某預報專家”的旗號,或假借國外某報紙、某電視臺已經做了報道等等。顯而易見,也是地震謠言。

三、正確應對地震謠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它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它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謠言止于智者,公眾應對地震謠言要不相信、不傳播、及時報告。

作者:陜西省地震局 劉允林

來源: 陜西省地震局 中國地震局發展研究中心